有很多好的习惯,和坏习惯,黑白分明地分布在我生活的两端。因为在日子里来了又去了的某个人。这些,都可以在那个大个黑皮记事本里找到。
好习惯是可以为别人树立生活的榜样的,比如,感情的事,经过一些沟沟坎坎,清洗干净满身灰垢后,清清嗓子积极向上投入生活。经过这个过程,关于如何去爱,必然有了清醒的记挂,那个不爱我的人,从此是与我无关的。
关于这一项,算作好习惯的记录。
我喜欢白上衣和蓝色的牛仔裤,因此喜欢秋天。但是日子总是养不贴心的,不可能如我爱的服装那样黑白分明,有些习惯,在生活里长久地住下来,成为一个无关痛痒没有健康威胁的小瘤子。
比如,因为他喜欢,把头发蓄起来,只扎马尾。买了很多各式各样的淡色的皮筋及头花。很多有些已经破旧却也好好收在了盒子里。比如,白色的内衣,一套套整齐地摆放在衣厨里。决心去穿白色内衣时就真的有了这样的怪癖,从此,只戴淡色的发饰和停不了只买白色内衣,就成了习惯。
有一个朋友,她和人一起走路的时候,习惯走在那个人右边的耳朵说话。因为她曾经爱过的那个男人,左耳受过伤,有轻微的听力障碍,所以,和他在一起时,她习惯站在他的右边和他说话。她懂得,爱怜他的不为人知的小瑕疵,这个习惯,是她爱他的记号。当初那样做是出于满怀的爱,现在,只是习惯。每回我和她一起逛街,她还是会挽着我的右后,大步走在我的右边。从此右边就是她行走的位置,和爱情、喜好没有一点的关系,只是,一个坦然的习惯。
而我,在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,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不受其他声音的干扰,这源于他的喜欢安静,爱闹的我从此变成了一个喜欢安静的人。这,或许已经与爱无关。
我哪天可能会对着一个神似他的人,感出他的名字。不要紧,陌生人肯定会原谅我这个小小的错误,也可能真的不是因为想念,他的名字,只是关于他的最后一个习惯罢了。